202211财税资讯专题:印花税有这些变化,你发现了吗?

栏目:财税资讯专题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01

2022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实施,

在税目、税率、

纳税范围、纳税期限

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下面详细给大家讲讲

印花税的变化调整


PART 01


  新增印花税扣缴义务人规定: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PART 02
01

  取消尾数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印花税时不用四舍五入,按实际计算税额纳税。

02

  对权利许可证、营业账簿的其他账簿取消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


PART 03
01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印花税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02

  产权转移书据中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税率由万分之五减低为万分之三。

03

  营业账簿中的资金账簿印花税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


PART 04


01
明确纳税期限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02
明确纳税地点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03
明确印花税计税依据不包含列明增值税金额

  纳税人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若纳税人签订的合同未单独列明增值税的,则需按含税金额全额计缴印花税。

04
明确金额不定合同的印花税计税依据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来源:厦门税务